跨系统协同信息服务的实现不是另起炉灶将信息资源、信息技术和服务进行重新建设,而是基于现有的资源布局、技术水平和服务业务的重新组织,将各服务系统的优势资源和服务进行协同,对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对业务流程进行重组,结合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服务的协同推进。这一目标与企业管理中的虚拟企业的组建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因而可以借鉴虚拟企业的构建思想通过建立一个专业知识结构合理的服务联盟来实现。①服务联盟是以分布、协调合作的方式实现服务的一种新的组织模式,是指不同系统的信息资源和信息服务提供者,本着资源共享和互利的原则,通过协议或合同,结成协同服务的联盟,在统一的结构框架下合作,进行信息资源的共同分享和联合服务,发挥各自的资源和服务优势,使信息资源的效用最大化。网络环境下服务联盟的出现是知识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信息服务系统之间一种新的协作形式,其实质是不同信息服务系统之间基于合作关系的联合,它是共享成员群体的动态重组行为,其最终目的在于快速开发或实现联合体的信息服务职能,使共享成员在时间、质量、成本和服务这四个关键因素方面具有优势,是一种开放的、动态的组织结构。跨系统服务联盟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适应性、灵活性、依靠联盟的力量以及在时间上的独立性,具有动态性、开放性、深层次、全方位等主要特点,这些特点要求提供灵活的资源共享框架,使得服务联盟的各成员能够有效发现和共享彼此所拥有的各种资源。
服务联盟一般具有如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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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联盟的成员机构应能在各自领域提供自己的核心能力,有机整合各项创新信息资源,使得软、硬件基础设施得到共用,在某些重大项目的合作方面降低风险,减轻服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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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联盟机构具有更强的相互信任感和依赖性,网络环境下的服务联盟是一种松散的组织结构,出于合作的需要组合在一起,机构之间的联系是自发的、合作利益导向的,因而信任感和依赖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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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高新信息网络技术保证联盟机构进行协同运作,与实体组织模式相比较,虚拟组织之间通过信息网络传输信息的效率更高,有利于信息的横向交流,使得信息获取更加及时和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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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某一具体项目、市场机会或任务而联结在一起,虚拟组织具有组织柔性强的特点,更多地以项目或课题的需要联合起来统一服务,完成任务后随着项目的结束而解构,弥补了传统信息服务机构刚性比较大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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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成员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符合联盟成员条件的服务机构(系统)可随时加入进来,因而以这种模式形成的服务联合体具有组织无边界的特性。
知识创新价值链的价值实现过程涉及多个系统的创新主体,创新本身具有跨越组织机构的界限、相互渗透的特点,创新的实现过程也是主体之间核心资源进行优化重组的过程。相应的信息服务系统在服务于如此复杂的知识创新链的各个环节时,也应转变思路,采取跨系统联盟的服务模式,这一选择是由知识创新实现过程的动态复杂性和联盟服务方式的特点共同决定的。一方面,信息服务的网络化体系已经形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各部门、系统的信息服务系统的自动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信息资源虚拟化、管理网络化、信息导航自动化环境已逐步形成。在知识网络环境下,服务联盟的形式得到了迅速发展,信息服务组织完全可以在网络支撑下实现虚拟联合,按虚拟服务融合机制,建立信息服务组织基于服务协同的联盟,其联盟成员可以超岀现有信息服务网络的范围,实现一定规则下的服务内容、形式、功能和用户之间的沟通,以构建面向用户的虚拟服务体系。另一方面,信息服务系统之间已经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服务联盟,如馆际互借联盟、文献编目联盟、数字参考咨询联盟、数字资源共建共享联盟等。这些图书馆之间、信息服务机构之间联盟的建设和发展为跨系统的协同服务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建设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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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联盟根据是否有实际运行载体可以分为两类。
(1)虚拟联合、虚拟运行
现行的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多采用这种组织模式,参与合作的信息服务机构成员之间没有直接的实体联系,而且不存在统一运行载体。各信息服务部门在已有的各类数字资源基础上,通过遵循统一的标准规范,将多种信息资源以及服务进行多种方式的整合和自动化协同工作,建立一个分布式、开放的数字化信息服务环境,以向用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无缝链接和个性化的信息内容服务。我国的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浙江省的科技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等服务平台采用的都是这种服务模式。
(2)虚拟联合、实体运行
这种运行模式是值得引起注意和重点推广的,它在资产权属不变的前提下,信息服务机构之间以共享资源和服务为纽带,建立实体组织进行服务或直接由某一核心机构作为运行载体。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各成员之间虽然在关系上表现岀虚拟联合,但其通过统一对外窗口实体运作,具有服务的载体,因而相比虚拟运作的模式而言,组织紧密程度更高,相互之间的耦合关系更紧密。比如湖北省科技信息共享服务中心联合了国家科技文献中心(NSTL)、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华中中心(武汉大学图书馆)、国家科学图书馆武汉分馆、省知识产权局等服务机构,由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建立统一的对外服务窗口,进行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推广。
由于两种不同形式的虚拟组织模式特点不同,因而在实际运行中各有利弊,在具体功能开展及取得绩效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事实上,在跨系统协同信息服务实现过程中,信息服务机构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综合考虑采用哪种联盟模式,也会岀现这两种服务模式的综合运用。基于知识创新价值链的协同信息服务涉及公共服务、教育、科技、经济等不同的系统,组织机构之间关系复杂,利益主体众多。权衡利弊,笔者认为,在服务联盟的组织实施中,在国家层面宜选择虚拟联合、虚拟运行的模式,在区域实现层面可以采用虚拟联合、实体运行的模式,具体实现方式将在联盟实现中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