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承包公司管理资料和基本内容。
(1) 劳务分包合同。
①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② 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采购内容;
③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不得采用“暂估价”方式约定合同总价。
(2) 中标通知书和新队伍引进考核表。
项目部劳务员必须按照下述规定,保存好中标通知书和新队伍引进考核表备査:
① 单项工程劳务合同估算价50万以上的须进行招投标选择队伍;
② 新劳务企业、作业队伍引进须进行项目推荐、公司考察、综合评价和建筑集团公司审批手续。
(3) 劳务费结算台账和支付凭证。
劳务费结算台账和支付凭证是反映总承包方是否按规定及时结算和支付分包方劳务费的依据,也是检査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作业人员能否按时发放工资的依据。
发包人、承包人就同一劳务作业内容另行订立的劳务分包合同与经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结算劳务分包合同价款的依据。
(4) 人员增减台账。
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根据劳务分包企业现场实际人员变动情况登记造册,是保证进入现场分包人员接受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合法用工的基础管理工作,必须每日完成人员动态管理,建安总承包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应当按照“八统一”标准做好施工人员实名管理。
(5) 农民工夜校资料。
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农民工夜校”,将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企业教育管理体系,其管理资料有:
① “农民工夜校”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
② “农民工夜校”管理制度,
③ 农民工教育师资队伍名录及证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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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夜校”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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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检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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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劳务员对分包方进场人员日常检査记录,是判定分包方该项目实际使用人员与非实际使用人员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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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经理部日常用工检査制度和劳务例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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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作业队伍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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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作业队伍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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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作业队伍相关月度检査、季度考核、年度评价、分级评价的相关资料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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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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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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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及相应措施的资料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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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集团公司和本公司管理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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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员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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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和企业对劳务企业和施工作业队的综合评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