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填写说明
按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或施工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时应留有施工记录,没有专用记 录表格的可使用施工检查记录(通用表)。
(1) 施工检査程序。须办理施工检査的工序,完成后由项目专业工长组织质量员、班组 长进行检査,合格后由专业工长填写施工检查记录,经有关责任人签认齐全后生效。
(2) 施工检査项目及内容。
1) 模板。检查模板的几何尺寸、轴线、标髙;节点细部做法(需绘制节点大样图的,检 查实际放样图尺寸);模板(包括支撑)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牢固性和接缝严密性(止水 构造);预埋件及预留洞口的位置;水平结构模板起拱情况;模内清理情况、模板清扫口留 置;使用隔离剂的种类和隔离剂涂刷等。
2) 预制构件安装。预制构件包括阳台栏板、过梁、预制楼梯、沟盖板、楼板等。应依 据图纸要求检査构件的规格型号、几何尺寸、数量;根据有关质量标准检查构件的外观质 量;根据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检查构件的搁置长度以及锚固情况、标高等;检查楼板的堵 孔和清理情况等。
3) 设备基础。依据图纸检査设备基础的位置、标高、几何尺寸及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检査设备基础的预留孔和预埋件的位置。
4) 地上混凝土结构施工缝。依据模板方案和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缝留置的方法及位置, 模板支撑、接槎的处理情况等。
(3) 填写要点。《施工检查记录》所反映的施工检査部位、检查时间、施工检查内容等应 与《施工日志》《模板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施工方案和交底反映的内容或要求一致。
1) 工程名称:与施工图纸中的图签一致。
2) 检査项目:按实际检查项目填写,如模板安装、混凝土施工缝(无防水构造的)、设 备基础等。
3) 检查部位:按实际检査部位填写,应写明楼层、轴线和构件名称(墙、柱、板、梁)。
4) 检査日期:按实际检査日期填写。
5) 检查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相关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 程、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
6) 检查结论:应由专业质检员填写。所有施工检查内容是否全部符合要求应明确。施 工检查中第一次验收未通过的,应注明质量问题和复查要求。
7) 复査意见:应由专业质检员填写,主要是针对第一次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査,描 述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8) 签字栏:应本着“谁施工谁签认”的原则,对于专业分包工程应体现专业分包单位名 称,分包单位的各级责任人签认后再报请总包签认。各方签字齐全后生效。
9) 《施工检查记录》应由项目专业工长填报,项目资料员按照不同的施工检查项目分类 汇总整理。《施工检査记录》由施工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