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企业要走法人化、专业化、实体化的发展道路
按照国家《建筑法》,坚决取缔“包工头”,建筑劳务分包工程应由具备劳务施工法人资质的劳务企业承揽,建筑劳务分包要坚定不移地走发展劳务企业之路。
专业化发展应是劳务企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在不违背现行法律的条件下,鼓励劳务企业将劳务分包作业与相关工程业务融合,催生出一批具有施工操作技术人员、小型施工机具设备、加工制作能力的新型专业化劳务企业。对于申请多项资质的劳务企业,除了严査其技术工人数量和持证上岗情况,还应适当提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并增加对其管理人员的考核,促使劳务企业加强专业施工作业能力。同时,具有多工种的综合性劳务企业,应当提高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能力、预算编制能力、工种协调能力,并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智能化程度,逐步成为具有专业施工能力的合格的市场主体。专业化发展有利于探索科学合理、责任明确的工程主体分包途径和方式,实现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的融合,造就专业特色突出、精干高效的劳务企业群体。
劳务企业应当实体化,在发展中要逐步取缔挂靠严重、无实际管理控制能力、仅靠收取管理费生存的“皮包”公司。实践证明,多工种并存、无限度扩大队伍规模、无实际管控能力不是劳务企业健康发展、增进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也必然会导致企业层层挂靠,规模盲目扩张,使劳务企业“皮包化”,使企业与务工人员劳动关系虚置。因此,应当进一步修改和提高劳务企业资质审批标准,引导劳务企业突出专业施工特色、适度规模经营,劳务企业应对所属施工队和作业班组直接有效管理,对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杜绝施工队和作业班组挂靠。劳务企业要加强管理,配备具有较高素质的公司、施工队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招收具有较高技能和管理能力的自有班组长,要解决挂靠严重、公司“皮包化”问题,全面推行实体化管理。